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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应如何防止一房两卖?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6-07 11:00)    点击:76

购房者应如何防止一房两卖?

  (一)买房时一定要及时网签, 严格采取资金监管及资金托管的形式进行交易。根据目前的房屋买卖交易设置,网签可以使房产交易透明化,通过规范合同文本,充分保障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 益,通过备案有效防止一房两卖。同时,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尽量能够明确“一房两卖”等禁止性规定,并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

   (二)购房者要调查所购房屋的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到正式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之间还有一段时间。由于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波动, 卖房者有可能在这段时间内将房屋以较高价格转让给第三人。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购房者可以调查所购房屋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对卖房者的“一房两卖”行 为加以防范。

  (三)签订购房合同之后要及时进行预告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 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 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因为不动产信息根据物权公示原则,可以供社会公众查询,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因此预告登记有着向所有人表明房屋买卖状态的效力。为此,可以避免卖方一房两卖的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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